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或具同等資格;
(b) 於獲得資格後,具備至少一年有關工作經驗(請在「截至目前為止的全部就業詳情」部分內的「工作性質」下填寫獲得資格後之相關工作經驗的職責細節);
(c)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註一];
(d) 符合以下語文能力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和中文運用試卷中分別取得二級和一級成績,或在其他考試取得同等成績[註一];以及操流利粵語及英語;及
(e) 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二]。
招聘考試:申請人必須參加暫定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三日在香港舉行的筆試[註三],並須在有關筆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能獲邀請參加遴選面試。該筆試為英文寫作試卷,目的是評估申請人的撰寫及組織能力。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請參加筆試並不表示已符合庫務會計師的入職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