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經理(項目及活動)擔任的職務,會與籌辦及推行各類機構傳訊和公眾教育活動有關,並會負責-
(a) 策劃和統籌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對創科發展重要性的認識,並透過有效運用機構傳訊、宣傳和公眾教育計劃(例如製作宣傳影片等),在社會推廣創科文化;
(b) 透過制定和推行有效的機構傳訊策略,包括監督網頁開發、擬備演辭、撰寫機構訊息及機構電子通訊等,以建立創新科技署的機構形象;
(c) 建立和處理本署與社區、關注組織、學術界、非政府機構及其他持份者的關係;以及
(d) 與負責人員、其他政府決策局及/或部門,以及外間機構合作,就有關本署工作範疇的項目和活動作出宣傳和公關安排。
聘用條款
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固定期限由履新日期起至2024年7月16日止。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92,000元至104,000元,視乎學歷及經驗而定
(a)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總數可達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 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人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格郵寄到上述聯絡地址。
(h)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http://www.gov.hk)及創新科技署網頁(http://www.itc.gov.hk)瀏覽。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提交履歷表(列明現時及過去的受僱情況、職位、工作及職責),以及學歷資格證明書和現時及過去受僱記錄的副本。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高級經理(項目及活動)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由於邀請信將以電郵方式發出,申請人必須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及確保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郵件。申請人如獲選參加筆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逾期遞交、不完整(例如沒有提供上述履歷表或學歷資格證明書和現時及過去受僱記錄的副本)、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的入職條件的申請,或會不獲受理。
查詢
職位編號: 46267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政府合署高座47樓創新科技署人力資源組。
電話: 2867 5863
截止申請日期 2022-12-16 17:00
刊登日期: 202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