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一) 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二) 在取得學士學位後,有至少十年全職擔任行政及/或管理職位的工作經驗。如申請人具有研究行政工作、項目管理、處理公共撥款計劃及/或於高等教育界別的工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三) 具備優良中、英語的會話及書寫能力(包括普通話)。申請人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四) 主動進取並有強烈的責任感,能獨立地將工作妥善完成,以及能作出明智判斷;
(五) 具備高度的組織、督導、策劃、分析及解難能力,並能於壓力下工作;
(六) 具備高效的人際溝通技巧及表達能力,並有支援委員會工作的經驗;以及
(七) 具備良好的電腦知識和技巧,能熟練使用微軟辦公室軟件,如申請人具有管理/統籌電子系統開發、改良及/或測試的經驗,可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