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一) 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二) 在取得學士學位後,有至少五年全職擔任行政及/或管理職位的工作經驗。如申請人具有活動/項目管理的經驗,或具有處理公共研究撥款計劃及/或於政府及/或高等教育界別的工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三) 具備優良中、英語的會話及書寫能力(包括普通話)。申請人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四) 具備良好的電腦知識和應用技巧,包括中英文文書處理、試算表、簡報及數據庫管理,如申請人具有管理/統籌電子系統開發、改良及測試的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五) 具備良好組織能力、人際溝通技巧及表達能力;以及
(六) 能於壓力下工作、有強烈的責任感及能獨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