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請人必須(a)(i)持有香港一間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所頒發的土木工程學證書,或具同等學歷;或(ii)完成認可的土木工程技術員學徒訓練,或具同等學歷;或(iii)具備最少五年擔任土木工程熟練工人的工作經驗;以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就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而言,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
註:獲聘任者會被安排於民政事務總署或任何一區的民政事務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