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負責驗票、帶位、執行場地規則及其他有關的工作,細則將由場地主管安排;
(b)管理帶位員以保證他們的工作表現符合水平;
(c)協助帶位員處理困難的事宜並在需要跟進時向當值人員匯報;
(d)編配帶位員之工作崗位並根據節目性質及工作情況安排帶位員的工作時間;
(e)處理帶位員的人事管理及為每位帶位員填寫考績報告;
(f)在節目進行期間及散場時,協助人群管理;及
(g)執行其他獲指派的工作。
工作時間:受聘者須不定時工作,有需要時可能要在星期一至星期日(包括公眾假期)的任何時段當值,及須穿著制服當值。
(註:帶位員組長須配備對講機在舞台燈光及音響環境下工作、上落陡斜梯級、與入場人士保持言語溝通以及協助/引領他們到所屬座位就座。帶位員組長工作時必須長時間持續站立或步行。)
聘用条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1)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申請人如非使用所需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或遞交資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有關的入職條件,或逾期遞交,或經電郵/傳真提交申請表格,其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到下列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兼職合約帶位員組長(香港體育館)職位」(如郵寄表格,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三個月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2)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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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号: 38636
地址: 九龍紅磡暢運道9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體育館辦事處
电话: 23557272
预定申请日期 2017-05-04 23:59
发布日期: 2017-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