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如獲錄用,將調派至發展局工務科轄下各組別/辦事處,負責以下職務(註3及4)-
(a) 協助審核保育歷史建築基金下的保育歷史建築公眾參與項目及主題研究資助計劃(下稱「資助計劃」)下的申請建議;
(b) 協助擬備與資助計劃成功申請人的協議,並監察資助項目的進展;
(c) 審核獲資助計劃資助的項目提交的文件(例如進展報告及項目評估報告)並提供意見,並出席進展會議和進行實地視察;
(d) 協助進行保育歷史建築政策、法例及作業方式的背景研究;
(e) 協助更新資助計劃網頁、指引及其他參考文件;
(f) 協助進行研究,並製作巡迴展覽和資助計劃的其他宣傳品;
(g) 協助處理有關資助計劃的查詢/投訴;以及
(h) 執行獲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条款
獲錄用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約一年。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31,200元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良好,可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將以獲聘時所適用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規定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入職所要求的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必須把正式的修業成績單及證書副本郵寄至查詢地址。
(h) 本局使用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恪守本局有關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副本。如欲索取有關資料,請聯絡發展局行政主任(工務)人事2(地址為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或以傳真方式索取資料(傳真號碼:25235327)。
(i)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在發展局互聯網站(http://www.devb.gov.hk)內閱覽。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本局的網上系統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及時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k) 申請人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請確保已為郵件繳付足夠郵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將被退回或銷毀。
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已填妥並清楚標明職位名稱的表格,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抵查詢地址,信封上清楚註明「申請文物主任職位(非公務員職位空缺)」。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的日期。申請人亦可通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遲交、未填妥申請書、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申請、未能在通用表格第340號提供申請本職位所需的資料及證明文件,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所規定的入職條件,則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邀請(通過電郵或郵寄方式),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查詢電話號碼。
查询
职位编号: 39123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發展局工務科人事分組
电话: 35097687
预定申请日期 2017-09-07 18:00
发布日期: 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