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任何有關網絡基礎設施的工作,以確保香港郵政的業務運作順利;
(2)負責網絡基礎設施的設計、推行、支援和維修保養工作,包括:
(i)提供技術支援,幫助應用團隊和各支援團隊為網絡基礎設施進行持續或以個別項目為本的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分析和設計、制訂規模、場地準備、系統推行和測試;
(ii)與承辦商、用戶、應用團隊和各支援團隊協調和合作,以便適當地安排和執行與網絡基礎設施相關的工作;
(iii)在出現與網絡有關的問題時,為網絡基礎設施提供一線及/或二線的技術支援;
(3)負責網絡硬件和軟件的採購,包括購置、安裝、支援及維修保養的工作;
(4)負責評估網絡的硬件、軟件及相關技術;
(5)負責網絡基礎設施在推行上的品質控制工作;
(6)為用戶提供資訊科技培訓;以及
(7)準備、檢查和更新文件,包括程序和報告。
聘用条款
(1)合約為期兩年;
(2)月薪$48,350;
(3)按表現酌情發放獎金,每六個月發放一次,款額最高約為一個月的薪金;
(4)年假14日;以及
(5)約滿酬金加上香港郵政強積金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請人須於2017年10月6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連同履歷和過往及現時擔任的工作的詳細職責說明,郵寄或送達中環康樂廣場2號郵政總部4樓香港郵政招聘組。申請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事務處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如未填妥申請表格,或未有夾附履歷及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查询
职位编号: 39255
地址: 中環康樂廣場2號郵政總部4樓香港郵政招聘組
电话: 29212975
预定申请日期 2017-10-06 18:00
发布日期: 2017-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