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請人必須–
(a) 為香港工程師學會於1975年12月5日後所選取的正式會員(土木、結構、屋宇裝備、電機或機械界別),或同等資格[註:申請人如只持有非本地專業資格,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證明該等資格等同本地有關專業資格,例如提供證據,證明申請人的資格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已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接納為其有關界別的會員];及
(b) 在策劃/土木工程/工程項目/工程合約方面,或就工務或工程項目方面,具備良好知識;及
(c) 取得上述資格後,至少有五年在工程合約管理或工程項目管理/策劃/推行方面擔任管理職位的工作經驗[註:獲取錄者如具有十年或以上相關的工作經驗,其入職月薪將適當調節至高於66,975元];及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就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而言,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級」的成績];及
(e) 在人事管理和推行工程項目方面,具豐富知識和工作經驗;及
(f) 熟悉政府推展工程項目的運作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