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統籌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的研究評審工作電子系統的籌備及項目管理;
(二) 就研究評審工作電子系統工作小組提供支援,以指導及監督系統的開發;
(三) 進行研究及預備文件,例如系統的技術要求,並就採購及合約管理上提供支援;
(四) 就用戶需求、項目工作計劃、預算和質量等項目管理事宜作出建議,並在系統設計、開發和推行上與承辦商緊密合作;
(五) 就整個項目監督承辦商和項目團隊的表現,評估承辦商的解決方案和可交付成果是否切合項目要求;
(六) 在推行研究評審工作的整個過程中,就有關電子系統與教資會秘書處、外部用戶、大學的資訊科技人員、政府部門和承辦商進行聯絡和協調;及
(七) 向教資會秘書處研究組提供其他資訊科技支援,並履行上司所指派的其他職責。
聘用条款
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12個月。有關約滿後的續約事宜需視乎秘書處的服務需要,以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及行為。
薪酬及福利
每月58,495元
(一)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會獲得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秘書處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金額合共為合約期內支取的薪酬總額的15%;以及
(二) 受聘人可享有每年12天的有薪年假、休息日和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以及《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备注
1.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2.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3.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筆試╱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面試。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通用表格340號(3/2013修訂版)]。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表格,連同一封以英文撰寫約三百字的求職信表明應徵此職位的原因,以及一份履歷表,詳細列明求職者所考取學歷、資訊科技技能、於各機構所擔任職位,以及現在及過往受聘職位的職責及所負責的資訊科技系統詳情(如適用),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香港灣仔港灣道6至8號瑞安中心7樓教資會秘書處行政組,請在信封面及G.F.340表格註明「應徵系統經理職位」。假如申請表格未填妥,或未有夾附求職信及/或履歷表,則不會獲考慮。申請人或須參加面試。如申請者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為已經落選。教資會秘書處在使用申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嚴格遵行秘書處就處理個人資料所訂的政策。申請人可向秘書處索取有關政策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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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号: 39650
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6至8號瑞安中心7樓教資會秘書處行政組
电话: 28449926
预定申请日期 2018-01-03 23:59
发布日期: 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