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必須使用指定的申請書(GF340[3/2013修訂版])。該申請書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亦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
填妥的申請書須夾附個人履歷,詳盡列明其相關工作經驗,並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送達下列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頒授的學歷的申請人,須提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以評定有關學歷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在網上遞交申請書。有關証明文件應以電郵(
[email protected])或郵寄方式送達下列地址,並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截止申請日期為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