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 (G.F.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
以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連同 (i)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成績或同等考試成績及學歷證明[請參閱註 (2) - (4)]副本;以及 (ii) 相關工作經驗的推薦書或工作證明副本,須於2019年8月29日或之前送達下述聯絡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高級管工職位」 。為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和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19年9月5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下述聯絡地址,或將所需證明文件的掃描副本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請在電郵內或信封面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並非以指定的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提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或沒有夾附所需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可能需要參加高級管工筆試或技能測試及/或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有關高級管工筆試或技能測試及/或遴選面試的安排,將由2019年11月起在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網站 (http://www.ofca.gov.hk) 和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網站 (http://www.ofnaa.gov.hk) 公布。
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筆試或技能測試及/或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二個星期內收到通知 (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或技能測試及/或遴選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