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合约屋宇装备工程助理(全职)

消防处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19 23:59
月薪$36,665
 

过往薪酬历史

过往相关职位空缺
1. 合約屋宇裝備工程助理(全職) 月薪$36,665 2019-03
2. 合約屋宇裝備工程助理(全職) 月薪$36,665 2018-10
5. 合約屋宇裝備工程助理(全職) 月薪$35,085 2017-12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1) 持有本港理工学院/大学或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所颁发的电机、机械或屋宇装备工程文凭或高级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
(2) 在取得上述专业资格后,最少在楼宇建造工程方面有8年相关工作经验;
(3)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学历(见注1);以及
(4) 具备一般办公室电脑技能。
备注:
注1: 就聘任而言,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的「E」级成绩,在行政上获接纳为等同2007年或以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2级」成绩。
注2: 具备消防范畴(包括烟雾控制系统)相关工作经验并持有有效「建造业安全训练证明书」者更佳。
 

职责

(1) 协助核查技术文件/消防装置/烟雾控制系统的设计报告/图则;
(2) 协助统筹所有关于提供/改善消防安全措施的工程事宜;
(3) 就设计报告/项目的拟议设备和系统/消防安全改善工作搜集工程方面的资料和数据;
(4) 进行实地技术测量和调查,以确定设计的可行性;
(5) 协助检讨不同规模、不同复杂程度的项目的消防安全标准;
(6) 出席会议并向政府其他部门、建筑师、机电顾问和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提供有关消防和烟雾控制工程细则的意见;
(7) 确保设计细则和装置符合消防处与外界人士议定的设计原则;
(8) 更新和备存收到的文件/图则的记录;以及
(9) 执行上司指派的任何其他职务。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合约期由聘用日期起至2020年 12月31日,续约与否视乎届时情况而定。获取录的申请人每星期须工作44小时(包括用膳时间),由星期一至五,但以主管安排为准。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币36,665至44,325元,视乎相关经验年资而定
(a) 受聘人如在合约期内一直表现和行为良好,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根据香港法例第485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b) 受聘人以连续雇佣合约受聘每12个月,可享有10天年假。雇员若未受雇满十二个月,其年假数目会按比例计算。根据《雇佣条例》的规定和合约条款,受聘人在适用情况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备注

(a)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c)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d)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入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等同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表副本和证书副本到以下联络地址。

(h)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申请人须于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内详列有关学历及工作经验,并将已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学历证明(如修业成绩表副本、证书副本)及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副本,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交以下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申请职位。申请日期以信封上邮戳所示日期为准。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并已贴上足够邮资,以免申请未能成功递交。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申请人亦可在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提交网上申请。申请人如在网上提交申请,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后一星期内,把修业成绩表、证书和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副本另行送交以下地址。申请人如非以指定方式提出申请,又或申请表格资料不齐全或过期递交,均不会受理。

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可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四至八星期内接获通知。通知书将会以电邮发出,请确保已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可视作落选论。

查询

职位编号: 42474
地址: 九龙尖沙咀东部康庄道一号消防总部大厦八楼消防处委聘组
电话: 2733 7519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19 23:59
发布日期: 2019-12-06

申请摘要

合约屋宇装备工程助理(全职)
消防处
月薪港币36,665至44,325元,视乎相关经验年资而定
电话: 2733 7519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1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