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泳滩季节性救生员训练计划(二O二O年泳季)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27 23:59
月薪$10,920
 

过往薪酬历史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一) 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泳池救生章或以上级别证书;有关救生章或证书的有效期必须至2020年10月31日或以后;
(二) 持有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或医疗辅助队所颁发的的有效急救证书的申请人,可获优先考虑;
(三) 中英文程度达小学六年级水平或具备同等学历;以及
(四) 通过视力和颜色分辨能力测试(申请人视觉敏锐度最少达6/60,即近视不高于约300度。除非申请人无须配戴适当眼镜即可执行拯溺工作,否则在当值时须配戴适当的不碎眼镜及泳镜。)

(注:
(一) 申请人如于截止申请日期当日已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沙滩救生章或以上级别证书,将不获考虑。
(二)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上述第(三)项的中英文语文能力证明文件亦可申请。面试中将有中英文语文能力的评核。
(三) 见习泳滩季节性救生员首月月薪为10,920元;学员圆满完成和通过由本署指定的培训和考试后,会由获正式聘任为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当日起获得的月薪最高为19,560元,实际薪酬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四) 申请人于本署订明的整段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合约期内(以单一合约计算,但不包括见习泳滩季节性救生员的合约期)如持有由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或医疗辅助队所颁发的有效急救证书,于本署订明的整段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合约期内(不包括见习泳滩季节性救生员的合约期)可获每月额外发放月薪港币300元。获聘的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必须在签约前出示有效的急救证书正本,而急救证书的余下有效期(由本署订明的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合约生效日起计算)必须较本署订明的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合约期为长或与合约期相等,方可获发放指定的额外月薪。
(五) 本署保留更改、中止或取消泳滩季节性救生员训练计划的权利。)
备注: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现邀请合资格人士申请泳滩季节性救生员训练计划。成功获聘者会以见习泳滩季节性救生员身份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圆满完成和通过由本署指定的培训和考试后,会获本署直接聘用为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在二O二O年泳季期间依从本署的调派在其辖下位于离岛区、南区、西贡区、屯门区和荃湾区的任何一个公众泳滩执行拯溺及相关任务,直到泳季在2020年10月31日完结为止。
 

职责

见习泳滩季节性救生员
学员主要接受拯溺训练和熟习泳滩的日常运作,以考取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沙滩救生章。学员也需于任何一个公众泳滩实习并于实习期内执行一般场地支持工作。

泳滩季节性救生员
(一) 在本署泳滩照顾泳客的安全;
(二) 拯救遇溺泳客;
(三) 维持秩序;以及
(四) 保持场地清洁等。

入职训练
在受雇首月,学员会获安排修读有关职业技能训练课程(由有关专业团体提供)及参与专业考试以考取以下的拯溺资格:

(一)海洋拯救基础证书;
(二)独木舟拯救章;以及
(三)沙滩救生章

为鼓励学员成功考取有关的拯溺资格,以及担任泳滩季节性救生员一职,学员须缴付2,500元按金作为训练和考试费用。不过,学员只要圆满完成和通过由本署指定的培训和考试,并接受本署直接聘任为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在本署满意的情况下完成泳滩季节性救生员的整段合约期后,便可获发还上述按金。

如本署中止或取消计划,会向学员发还他们已缴付的按金。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员将不获发还有关按金:
(一)学员未能圆满完成本署指定的培训;
(二)学员未能通过本署指定的考试;
(三)学员在圆满完成及通过本署指定的培训和考试后拒绝接受本署直接聘任为泳滩季节性救生员;或
(四)学员未能在本署满意的情况下完成泳滩季节性救生员整段合约期。

当值时间
见习泳滩季节性救生员
学员每星期须参与训练或工作45小时(不包括用膳时间),须不定时、超时及轮班参与训练或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实际训练及工作时间由主管分派。

泳滩季节性救生员
泳滩季节性救生员的每周标准工作时数是45小时。每天工作7个半小时(不包括用膳时间)。须按照所属主管人员的安排,在上午7时45分至晚上7时15分期间轮班当值,或须超时工作,并须在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当值,实际工作时间由主管分派。

聘用条款

获聘用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r\n\r\n入职训练大约于二O二O年第一季展开。学员圆满完成及通过首月由本署指定的培训和考试后,必须在紧接培训期之后接受本署直接聘任为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受聘为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后,他们必须在二O二O年泳季期间于本署公众泳滩执行拯溺及相关任务。

薪酬及福利

月薪10,920元/19,560元
详情请参阅附件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一)申请表格[G.F. 340(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或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二)申请人须把已填妥的申请书,连同有关拯溺证书(泳池救生章或以上级别证书)的副本,在截止申请日期前交回查询地址。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泳滩季节性救生员训练计划」。
(三)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必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前把有关拯溺证书(泳池救生章或以上级别证书)的副本寄交查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四)申请人如以邮递方式提交申请,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的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以避免申请未能成功递交。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所有申请书,如数据不全、逾期递交、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并未妥为签署,非使用指定的申请表格,或未能提供所需证明文件,均不予考虑。
(五)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四至六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邮寄或电邮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2494
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头街1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7楼康乐事务部聘用及编制小组
电话: 2601 8713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27 23:59
发布日期: 2019-12-06

申请摘要

泳滩季节性救生员训练计划(二O二O年泳季)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月薪10,920元/19,560元
电话: 2601 8713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27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