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副计划总监(校本专业支援) (EDB/QASBS/007/20)(EDB/QASBS/007/20)

教育局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1-24 18:00
月薪$84,665
 

过往薪酬历史

入职条件

(a)持有香港所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见注1及2];
(b)持有香港专上教育机构所颁授的教育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
(c)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见注3];
(d)在取得有关学位后,具备不少于12年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进行教育研究的经验者可获优先考虑[见注4];
(e)熟悉本地教育制度及课程改革情况;
(f)了解现时本地及国际的中国语文教育趋势;以及
(g)掌握良好的沟通、人际及表达技巧。
备注:
1. 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上清楚注明所修读学位课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请人如有其他学历(例如硕士/博士学位),亦须一并在申请表上列明。
2. 为广周知,经本地评审的学士学位属资历架构第5级别。虽然资资历架构第5级别亦涵盖其他资历,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会接纳学士学位资历。有关资历架构详情,可浏览属资历架构网站 (www.hkqf.gov.hk) 或致电3793 3955查询。
3. 政府在聘任时候,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C级」及「E级」的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和「第2级」的成绩。
4. 申请人须述明于取得有关学位后所具备的相关工作经验及性质。
5. 申请人或须于遴选面试当天参加操作测试/笔试。
6. 受聘人士一般会在新界上水龙琛路39号上水广场1813室的校本专业支援组办事处上班,亦可能须往其他地点工作,实际安排由主管按服务需要而定。
 

职责

(a)协助整体策划、监察及加强各类校本支援服务;
(b)协助评估各类校本支援服务的成效、效率、灵活性和可持续性,以及为高层管理人员拟备相关进展报告文件、公文和摘要;
(c)协助为各类校本支援服务发展的会议提供专业和秘书支援;
(d)辨识和推广从校本支援服务中获得的知识及良好方法;
(e)协助部门主管制订长远策略计划,以建构及管理有关各类校本支援服务的知识;
(f)辨识和推行有效及可行的三方协作模式及范例,以提升学校、提供支援服务的机构及教育局相关的组别的共同专业成长;
(g)为校本专业支援组内同事带领安排专业发展活动;以及
(h)有需要时协助处理其他被指派的工作。

聘用条款

获录用者将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件聘用,合约期2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84,665 元
(a)根据《雇佣条例》的规定,按适当情况,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产假及疾病津贴。
(b)获录用者如圆满履行合约、而期间一直表现理想兼行为良好,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0%。

备注

(a) 申请人须在申请表格上清楚注明职位编号及职位名称,例如:副计划总监(校本专业支援) (EDB/QASBS/007/20)。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c)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d)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e)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f)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g)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h)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述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 [G.F. 340 (3/2013修订版)] 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 下载。申请书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下列查询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2楼1222室 教育局质素保证及校本支援分部)。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局,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接到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有关上述空缺的资料,可按该项职位所列电话查询。

查询

职位编号: 42618
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2楼1222室 教育局质素保证及校本支援分部
电话: 2892 6509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1-24 18:00
发布日期: 2020-01-10

申请摘要

副计划总监(校本专业支援) (EDB/QASBS/007/20)
教育局
月薪84,665 元
电话: 2892 6509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1-2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