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 除另有指明外,应征者于获聘时必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2) 作为提供平等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则招聘广告所载的职位。
(3)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受聘。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4)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5) 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日期后约四个星期内接获通知。获邀请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必须出席将于2020年5月 / 6月举行的面试,任何有关要求改期的申请不会获得受理。缺席面试的申请人将作落选论。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落选论。
(6)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政府档案处可以订立筛选准则,以选出条件较佳的应征者。
(7)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合适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在适合受聘并已就其残疾作出申报的申请人,以及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之间,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名为《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s://www.csb.gov.hk)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 — 聘任”部分参阅该资料册。
(8) 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该等人士须把修业成绩副本和证书副本送交下述查询地址。应征者如未能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其申请将不获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