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手续
(1) 就读于本地专上院校的学生须经所属院校的学生事务处/就业辅导中心递交申请。请留意所属院校订出的截止报名日期。由本地学生直接递交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2) 在非本地专上院校就读的学生,须在2020年5月18日或之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邮递方式把下列资料寄交下述查询地址(逾期递交、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a) 填妥的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可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下载,其网址为:https://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files/Standard_Application_Form_gb.doc);
(b) 个人履历;
(c)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同等文件的副本;
(d) 修业成绩和相关资历证明的副本;
(e) 学生身分证明或同等文件的副本;及
(f) 申请人自行创作的作品选辑(最多三份格式为JPG, GIF, TIFF, PDF, AVI, MPG 或 MP4的作品连各份作品不多于50字的说明,并提供Google Drive的档案共用连结于申请表格「特别技能及知识」内;申请人有责任确保作品选辑可供读取;作品选辑一经递交,即视为最终定稿)。
信封面请注明「限阅文件 — 申请政府档案处学生暑期实习人员(公共推广服务)」,并请确保已贴上足够邮资。政府档案处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信件,以及不会代申请人缴付附加费。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请不要把上述所需文件(c)、(d)和(e)的正本递交本处。
(3) 如申请人未能符合入职条件、或并非使用指定申请表格、或逾期递交、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未附上申请所需证明文件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4) 由于通知信可能以电邮方式寄出,应征者须于申请书上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并有责任查阅电邮,以确保通知信妥为收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