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1): 暑期实习生(一般行政)
(a) 协助检视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的各项资助计划的宣传及推广物品、网页内容及互动语音回复系统资讯等。
(b) 于各项资助计划的行政事宜上提供支援,更新相关指引和使用者手册以及编制与处理个案有关的工作数据。
(c) 作为服务大使,于服务柜台向受惠对象推广资助计划。
(d) 协助拟定外展服务的工作计划。
(e) 就一般办公室行政、档案管理等范畴提供支援。
职位(2): 暑期实习生(财务) (主修工商管理或其他相关学科的申请者会获优先考虑)
(a) 协助处理及分析学生贷款及资助发放的数据,以及为偿还贷款帐户编制相应的报表。
(b) 为追讨拖欠学生贷款的债务重组方案协助进行检阅及财务分析。
(c) 协助进行现金流及利率变动分析以评估可发放资助金额。
职位(3): 暑期实习生(资讯科技) (主修资讯科技或其他相关学科的申请者会获优先考虑)
(a) 协助系统开发以及更新系统程序的流程表。
(b) 提供部门资讯科技支援及协助推行资讯科技相关的项目。
(c) 协助改善部门网站。
聘用条款
暑期实习生是以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获取录者一般须每周工作44小时,遇有职务需要,可能须不定时、在周末或公众假期工作。 如须超时工作,会获补假作偿。聘用期为2020年7月至8月,为期约1.5个月(实际的雇用期将视乎当时的工作情况而略有不同)。\r\n\r\n工作地点︰\r\n暑期实习生将获分派至下列其中一个地点工作︰\r\n\r\n学生资助处\r\n(1)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r\n(2) 九龙启德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r\n(3) 九龙旺角道1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r\n(4) 葵兴兴芳路166-174号葵兴政府合署\r\n(5) 荃湾青山公路388号中染大厦\r\n \r\n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r\n(1) 九龙观塘海滨道 181 号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币10,500元
受聘人在符合《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规定的适当情况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众假期、病假日。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述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a) 就读于本地专上院校的学生须经所属院校的学生事务处/就业辅导中心索取及递交申请表格。请留意所属院校订出的截止报名日期。
(b) 在香港以外的大专院校就读的香港学生(现正于香港以外的大专院校参与交换生计划的本地大专院校学生除外),须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载指定申请书,并将已填妥的申请书,连同学业成绩表副本及其学生身份的证明文件,于2020年5月22日或之前邮寄至本事务处 [地址︰九龙长沙湾道三○三号长沙湾政府合署十二字楼,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学生资助处人事部](以邮戳为凖)递交申请。信封面请清楚列明「申请2020年专上学生暑期实习计划」。
申请人如以邮递方式提交申请,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的地址及贴上足够邮资,以避免申请未能成功递交。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
(c) 请于申请表格上的「申请实习空缺名称」一栏中清楚注明所应征的职位 (可填写多于一个职位)。
(d) 请于申请表格上提供电邮地址以方便联络。
(e) 任何逾期递交、资料不齐或没有夹附所需文件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查询
职位编号: 43056
地址: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2楼,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 学生资助处人事部。
电话: 2150 6173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5-22 18:00
发布日期: 20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