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持有有效的香港航空运输飞行员执照(飞机);
(b) 具备至少5 000小时担任民营运输机机长的经验(当中主要须为担任商用广体飞机机长的经验);
(c) 具备从事波音或空中巴士航空营运的经验,尤以A320、A321、A330、A340、A350、B747-400、B777或B787型飞机更为合适;
(d) 熟识轻型飞机营运;以及
(e) 具备至少12年上文(b)及(c)的相关经验。
备注:
(1) 有效的航空运输飞行员执照(飞机) 应包括有效的一级体检合格证明书。
(2) 申请人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把申请表格连同详列相关工作经验的履历邮寄至查询地址。履历范本可于民航意外调查机构网页下载:https://www.thb.gov.hk/aaia/sc/whats_new/index.htm。
(3) 申请人如具备以下资历,将获优先考虑:
(i) 于近年担任民航管理当局航空运输督察或航空营运督察的经验,负责监察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的运作及管理标准、聘用和督导机型等级标准考核人员及仪表飞行等级标准考核人员;
(ii) 一直担任训练机长及/或仪表飞行等级标准考核人员/机型等级标准考核人员;
(iii) 熟识香港强制呈报事故计划的运作和/或航空营运事故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