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牌照事务督察

民政事务总署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8-26 18:00
月薪$25,380
 

过往薪酬历史

过往相关职位空缺
1. 高級牌照事務督察 月薪$34,475 2019-02
2. 牌照事務督察 月薪$23,070 2018-01
3. 牌照事務督察 月薪$22,410 2016-09
4. 高級牌照事務督察 月薪$30,610 2015-12
5. 牌照事務督察 月薪$20,465 2015-03

入职条件

应征者须(a)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考获第2级或同等(注1)或以上成绩(注2),或具同等学历;或在香港中学会考五科考获第2级(注3)/E级或以上成绩(注2),或具同等学历;(b)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3)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及(c)具至少三年在执法机构/政府部门执法工作的经验,具调查或侦缉工作经验者优先。
备注:
(1)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并表现优异」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C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3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E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2级成绩。
(2)有关科目可包括中国语文及英国语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 C级及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和第2级成绩。
(4)获录用人员须在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工作及执行户外职务。
 

职责

牌照事务督察主要负责(a)预备及处理各项行动以执行《杂类牌照条例》(第114章)、《赌博条例》(第148章)、《旅馆业条例》(第349章)、《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376章) 、《游戏机中心条例》(第435章)、《床位寓所条例》 (第447章) 及《卡拉OK场所条例》(第 573章)管辖范围内的执法职务或规管工作,包括管制怀疑无牌经营的场所、进行例行巡查、实地巡查及突击检查、搜集现场证据,以及撰写报告等;(b)协助调查与上述七条条例执法事宜的投诉;(c)预备及处理诉讼个案,包括搜集证据、录取证人口供及上庭作证等;(d)执行法庭手令及命令;及(e)更新及管理有关纪录和统计数据。

聘用条款

申请人如获录用,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为期12个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25,380元
获录用人员如圆满地完成合约,并在合约期内持续维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及行为,则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百分之十五。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 下载。申请人请把填妥的申请书连同学历、证书、正式的修业成绩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下午六时或之前送交下述地址。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请确保已为邮件支付足够邮资,以免申请未能送达下列查询地址。邮资不足的邮件,一律会由香港邮政处理。且申请将不会被接纳。申请人如非使用所需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或递交资料不全,或逾期递交,或经电邮/传真提交申请表格,其申请将不获考虑。申请人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四至六个星期内接获面试通知。未获邀参加面试者,即作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3352
地址: 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十四号十楼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
电话: 2881 7036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8-26 18:00
发布日期: 2020-08-12

申请摘要

牌照事务督察
民政事务总署
月薪25,380元
电话: 2881 7036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8-26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