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統計助理

政府統計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3-15 23:59
月薪$13,93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a)(i)持有香港統計學會頒發的統計學普通證書,或同等學歷,並具有兩年統計工作的實際經驗;或(ii)持有香港統計學會頒發的統計學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或(iii)持有香港理工大學頒發的數學系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或(iv)持有香港理工大學頒發的數學、統計及電子計算學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或(v)持有香港理工大學頒發的商業統計及電子計算學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或(vi)持有香港理工大學頒發的商業統計及電子計算副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vii)持有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頒發的應用統計及電子計算學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或(viii)持有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頒發的商業分析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以及 (b)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兩個科目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
備註:
(1)政府在聘任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英國語文科(課程甲)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2)熟悉VisualFoxpro、SAS及微軟辦公室(Word,ExcelVBA,Access)者優先。
 

職責

(i)挑選樣本; (ii)繪製圖表; (iii)編製統計表; (iv)編製簡單電腦程式進行統計工作;及 (v)執行其他與統計相關的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大約為11至12個月。 工作地點:(1)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或(2)九龍紅磡蕪湖街83號莊士紅磡廣場。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13,930元
本處會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用的情況下給予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h)除申請表外,申請人亦必須同時遞交學業成績及工作證明副本,否則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招聘部門的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統計助理職位」。除申請表外,申請人必須同時遞交學業成績及工作證明副本,否則申請將不獲考慮。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通常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1615
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18樓政府統計處電子貿易服務組
電話: 25822127/28056421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3-15 23:59
刊登日期: 2012-03-09

申請摘要

統計助理
政府統計處
每月港幣13,930元
電話: 25822127/28056421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3-1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