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暑期實習生(文化)特別職務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11 23:59
月薪$7,7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a)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現正在本地或海外專上院校修讀學士學位課程; (c)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學生,同時 (i)修英文研究或翻譯;或 (i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英語運用科取得「C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同等學歷;以及 (d)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包括MSExcel、Word及PowerPoint。

職責

(a)協助進行研究和檢討; (b)協助為不同的委員會會議提供秘書支援服務;以及 (c)提供支援服務,協助設計和出版有關博物館計劃的刊物。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由2012年6月開始,為期3個月。暑期實習生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可能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周末或公眾假期工作;如須超時工作,會獲補假作償。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7,700元
暑期實習生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及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人員。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a)在本港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b)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載指定申請書,填妥申請書後連同現正修讀課程的修業成績表及有關的證書副本,在截止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準)或之前,以郵遞方式寄往下述地址或以電郵方式(fkycho@lcsd.gov.hk)提交申請。電郵或信封面請註明「申請暑期實習生(文化)特別職務」職位。 (c)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及面試,必須提供學歷證明文件正副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及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被取消。(註:本署有權不受理逾期遞交、未填妥或沒有夾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獲篩選的申請人將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三星期內獲邀參加筆試及面試,如申請人屆時未獲邀參加筆試及面試,可視作已經落選。 (d)於截止申請日期後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查詢

職位編號: 31832
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至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5樓專責小組
電話: 26017396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11 23:59
刊登日期: 2012-05-04

申請摘要

暑期實習生(文化)特別職務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月薪港幣7,700元
電話: 26017396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1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