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項目主任(選舉)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04 18:00
月薪$13,45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項目主任(選舉) 月薪$13,455 2012-05

入職條件

(i)須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申請人如在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課程乙)科目考獲3級(2007年前C級)或以上的成績,將獲優先考慮; (ii)具備豐富電腦軟件應用知識及中英文文字處理技巧; (iii)能操流利粵語及具備良好中、英語文水平。

職責

(i)協助民政處處理與選舉有關的事務及活動,包括行政及聯絡工作; (ii)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i)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為三至六個月。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ii)每週工作時數為44小時,包括午膳時間,受聘者或須於辦公時間外及公眾假期工作。

薪酬及福利

月薪$13,455

附註

(a)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已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本表格所列的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證書、正式的修業成績表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本辦事處。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晚上六時前送交本辦事處。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項目主任(選舉)"。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葵青民政事務處現就另一非公務員合約職位(行政助理(區議會))舉行招聘活動,申請期限同截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四日。詳情可參考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上刊登的招聘廣告。如申請人符合兩份職位的入職條件,而希望同時申請項目主任(選舉)及行政助理(區議會)兩個職位,無須分別遞交兩份申請書,但須注意以下事項: (a)於申請書第一頁的「申請職位名稱」一欄中註明:項目主任(選舉)及行政助理(區議會); (b)於信封面註明:申請項目主任(選舉)及行政助理(區議會)。 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面試通知。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1841
地址: 新界葵涌興芳路166-174號葵興政府合署十樓
電話: 24944503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04 18:00
刊登日期: 2012-05-31

申請摘要

項目主任(選舉)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13,455
電話: 24944503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0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