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場地管理助理(體育館辦事處)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07 23:59
月薪$7,7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暑期實習生(審計) 月薪$7,700 2012-05
2. 暑期實習生(物料供應) 月薪$7,700 2012-05
4. 暑期實習生 月薪$7,700 2012-05
5. 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 月薪$7,700 2012-05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是本港或海外專上院校的註冊全日制學生,並正在修讀學士學位課程(應屆畢業生將不獲考慮)[參閱註(1)]; (2)主修藝術、項目及舞台管理、建築學或藝術設計; (3)能純熟應用AutodeskAutoCAD繪圖程式; (4)具有良好的人際溝通技巧,操流利英語、粵語及普通話;以及 (5)能純熟應用英文及中文MSWord、MSExcel及中文輸入法。
備註:
(1):申請人須提供就讀之院校所發出的學歷證明文件。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連同學校推薦信,以證明學生就讀情況。
 

職責

協助體育館辦事處館務部工作,包括為體育館繪製各項樓宇設施的圖則、協助整理樓宇設施圖則資料庫以及協助處理館務部的日常工作等。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約1.5至2個月。獲取錄者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或須不定時、在周六或假日工作。如需要超時工作,會獲補假作償。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7,700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書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載。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明其學生身分的證明書副本及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在截止申請當日(以郵戳為準)或之前遞交或郵寄至上述地址。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同時附上學校推薦信,以證明學生就讀情況。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場地管理助理」。以電郵或傳真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接納。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必須提供學歷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被取消。本署將不會受理任何逾期遞交、未填妥或沒有夾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5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1977
地址: 九龍紅磡暢運道9號 香港體育館
電話: 23557121(葉小姐)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07 23:59
刊登日期: 2012-06-01

申請摘要

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場地管理助理(體育館辦事處)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月薪港幣7,700元
電話: 23557121(葉小姐)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07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