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傳訊主任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18 23:59
月薪$28,10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持有香港學位,或同等學歷,而所選修學系必須為傳理、新聞或文科學系,或同等學科;(b)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3等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見註);(c)在取得上述學歷後在公共關係、市務推廣、宣傳廣告事務或編寫方面具有不少於五年的全職工作經驗;(d)具備良好中、英文語文能力;(e)良好溝通及組織能力;以及(f)熟悉電腦應用程式如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文文書處理。
備註: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的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職責

主要負責 (a)策劃及推行公共關係活動;(b)新聞及宣傳工作,例如撰寫新聞稿及特稿、廣告稿、較對、處理公共關係、宣傳推廣及有關的行政工作等;(c)處理傳媒查詢;以及(d)執行其他由上級委派的工作。(受聘人或須不定時工作或於公眾假期當值。)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一般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28,105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令人滿意,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部門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取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1/2011或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亦可透過上述網站作網上申請。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詳細履歷(列明曾擔任職位及曾受聘的公司,以及每個職位的職責簡介),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履歷寄交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詳細履歷的申請將不獲考慮。合適的應徵者或需於面試時或面試後接受筆試。如申請人在2012年9月底前仍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1998
地址: 沙田排頭街一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八樓聘用組
電話: 26018543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18 23:59
刊登日期: 2012-06-08

申請摘要

傳訊主任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月薪28,105元
電話: 26018543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18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