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工人

律政司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27 23:59
月薪$8,56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完成小六課程或同等學歷。申請人不論男女,均可申請這個職位。
備註:
面試時須搬移一瓶蒸餾水和四箱影印紙。
 

職責

(a) 信差及發送服務; (b) 有需要時,搬動重物、傢俬、儲備物品及設備; (c) 影印、複製、整理和釘裝紙張文件; (d) 茶水服務及簡單的清潔工作; (e) 帶引訪客到職員辦公室及會議室;以及 (f) 上司指派的其他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聘用期為六個月。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律政司的服務需求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8,565元
包括每年14日有薪年假,按合約條款規定的有薪病假、產假和侍產假(如適用者)。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通用表格GF340(Rev.6/2012)於2012年6月27日或之前送抵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9樓931室律政司民事法律科行政組(查詢電話:28678083)。申請人如獲約見,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2至4個星期內接到通知,獲聘的應徵者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查詢

職位編號: 32020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9樓931室。
電話: 28678083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27 23:59
刊登日期: 2012-06-18

申請摘要

合約工人
律政司
月薪8,565元
電話: 28678083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27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