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職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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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署
研究助理
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研究助理
知識產權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8-09 23:59
月薪$15,8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3等級或以上[註(1)],或同等學歷﹔ (c)具備良好的研究技巧,包括網上資源的運用;以及 (d)具備良好的溝通、人際及表達技巧。
備註:
按此展開...
(1)政府在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2)具法學士或法律專業共同試學歷者,將獲優先考慮。
職責
按此展開...
(a)就知識產權事宜進行法律研究; (b)就不同司法管轄區對上述事宜的法例規定進行比較分析; (c)根據研究及分析結果撰寫報告; (d)協助回答公眾的口頭及書面查詢; (e)協助推行大型宣傳活動;以及 (f)執行知識產權署規定的其他職責。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至2013年6月30日。 [獲錄用者須於接獲通知後很短時間內上任報到。]
薪酬及福利
港幣每月15,800元至16,900元,視乎學歷而定。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額的10%。根據《僱傭條例》有關條文的規定,受聘人在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是否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的職位空缺。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如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數目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合資格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非本地院校/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下述地址。
申請手續
(a)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格[G.F.340(Rev.6/2012)],並連同一份詳盡的履歷,於2012年8月9日或之前,送達或郵寄至下列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研究助理職位」)。履歷須包括下列資料— (i)自中學以來在公開考試中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請提供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以及 (ii)若有任何就業記錄,有關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請提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 (b)申請表格[G.F.340(Rev.6/2012)]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c)申請表如有資料不齊全、不清楚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的副本,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通知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8個星期內接到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通知面試,則可視其申請為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2195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5樓知識產權署行政組。
電話: 29616887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8-09 23:59
刊登日期: 2012-07-27
資料轉載至政府公務員空缺網站
申請摘要
研究助理
知識產權署
港幣每月15,800元至16,900元,視乎學歷而定。
電話: 29616887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8-09 23:59
知識產權署
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