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一般事務助理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8-30 23:59
月薪$9,01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1)完成中四學業,並於年終試取得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及格成績,或同等學歷;及(2)懂文書處理(Word)及試算表(Excel)軟件操作。
備註:
中英文文書處理速度達高水平會獲優先考慮。
 

職責

獲取錄者須執行(1)一般文書工作、資料處理、檔案記錄、櫃檯接待、收款、文件及包裹收發服務、購物、盤點存貨、及其他指派工作;(2)須使用電腦處理日常職務,包括使用中英文文書處理(Word)及試算表(Excel)軟件;及(3)被派往港九新界(包括離島區)康文署辦事處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3至12個月。每星期平均工作四十四小時、須輪班當值及不定時工作。

薪酬及福利

月薪9,015元
受聘人並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申請表格後,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申請表必須清楚列明所獲得的有關學歷及中英文文書處理速度。資料不詳者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2293
地址: 新界沙田排頭街一號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八樓 聘用組
電話: 26018522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8-30 23:59
刊登日期: 2012-08-24

申請摘要

一般事務助理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月薪9,015元
電話: 26018522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8-3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