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計劃經理

社會福利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09 23:59
月薪$48,0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工商管理、市場學、社會工作或相關科目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在取得學位後,具備十年社會福利服務、公共關係、市場推廣或相關的工作經驗,而其中至少五年任職主管/管理人員; (c)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包括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取得一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成績[請參閱註(1)至(3)]; (d)能書寫通順的英文和中文; (e)能以流利的粵語和英語作表達;以及 (f)熟悉使用各種電腦程式,例如Word、Excel及PowerPoint。
備註:
(1)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3)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2年11月2日)仍然有效。 (4)具備在社會福利界統籌計劃推行工作、處理市場推廣、宣傳工作或營辦資助計劃的經驗,以及對香港社會福利服務的提供和福利制度有認識者將獲優先考慮。
 

職責

(a)監察及督導在以公帑設立的基金或為商界和福利界而設的配對基金之下的計劃,並制訂管理指南及手冊; (b)推廣和推行計劃; (c)邀請、審核及處理計劃建議書/申請書; (d)通過審閱報告,進行實地考察及提交評估報告監察獲批計劃的推行情況; (e)整理和編制統計報表,草擬文件及解答查詢; (f)監察及進行評估研究; (g)向委員會/工作小組等提供秘書支援服務; (h)執行財務管理工作; (i)管理及維持網站及數據管理系統的運作;以及 (j)督導轄下員工。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為期12個月。受聘人在合約屆滿後會否獲得續約聘用,將視乎服務的需要,以及其工作表現和品行是否令人滿意而定。受聘人或須不定時輪班工作及在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薪酬及福利

月薪48,000元
(1)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者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和12日有薪年假。 (2)受聘者須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向一個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供款。如受聘者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及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時可獲一筆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加上政府向上述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應相等於合約期內所支取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職位申請書》[通用表格第340號(6/2012修訂版)]提出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詳列其學歷、資歷及工作經驗。有關資料應包括– (a)由中學起在公開考試中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以及 (b)就業紀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所需文件(如適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並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合約計劃經理職位」。未填妥、逾期遞交的申請和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隨申請書夾附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附上任何文憑/證書或其他學歷證明文件的正本。在現階段,只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毋須附上該等文件副本。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2510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7樓754室社會福利署聘用組
電話: 25744395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09 23:59
刊登日期: 2012-11-02

申請摘要

合約計劃經理
社會福利署
月薪48,000元
電話: 25744395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0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