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行政助理(伙伴倡自強計劃統籌主任)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15 17:00
月薪$17,11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2. 行政助理(青年計劃) 月薪$17,110 2012-08
3. 行政助理(青年計劃) 月薪$15,700 2012-06
4. 行政助理(青年計劃) 月薪$15,700 2012-06
5. 行政助理(區議會) 月薪$15,700 2012-05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i)在香港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C'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c) 具極佳的中英文口語及寫作能力; (d) 具備良好的溝通技巧,能與不同的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和公眾人士聯繫和合作; (e) 熟悉微軟Office操作(包括中英文文書處理、Excel和Access數據庫);及 (f) 申請人如具備不少於一年取得學士學位後有關行政或計劃管理的工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備註:
(a)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b)如有適當空缺,在輪候冊上的申請人有可能獲聘任為其他相當於行政助理的職位。
 

職責

為推行撥款計劃提供行政支援服務,包括﹕ (a) 協助處理撥款發放申領、聯絡受資助團體和其他政府部門、整理和編制統計報表等; (b) 監察獲批項目的進度,包括審理受資助團體提交的定期財務報告及進度報告的情況; (c) 為相關委員會及會議提供秘書和後勤支援服務; (d) 就處理基金撥款申請提供行政支援; (e) 管理撥款計劃的網頁; (f) 處理及管理相關文件檔案;及 (g) 處理公眾、申請機構和受資助團體的查詢。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受聘人在合約屆滿後會否獲得續約聘用,將視乎服務需要,以及其工作表現和品行是否令人滿意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17,110元
(a)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2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b)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a)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民政事務總署第二科)。 (c)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d)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2529
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民政事務總署第二科
電話: 28351400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15 17:00
刊登日期: 2012-11-09

申請摘要

行政助理(伙伴倡自強計劃統籌主任)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17,110元
電話: 28351400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