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刑事檢控專員

律政司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2-27 23:59
月薪$196,95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在《律政人員條例》第2A條及附表2所規定的認可司法管轄區*內取得大律師或律師資格; (b)在刑事法律及檢控工作方面具備豐富知識和經驗; (c)有能力在制定政策方面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 (d)具有卓越的判斷力和領導才能,兼具行政管理經驗者會相當佔優; (e)具備良好的溝通和人際關係技巧;以及 (f)精通英文書面語和口語,而懂得聽講、閱讀和書寫中文者會佔優。 非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也可以申請,但只在物色不到合適和合資格的永久性居民時才會獲聘。 *認可司法管轄區包括香港、英國、澳大利亞聯邦各州及領地、加拿大各領地及省(北克除外)、新西蘭、愛爾蘭共和國、津巴布韋和新加坡。
備註:
獲取錄的申請人預期在2013年內上任。
 

職責

刑事檢控專員掌管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就以下各項職務向律政司司長負責︰ (a)指導刑事檢控工作; (b)負責刑事檢控科的行政管理; (c)就所有刑事事宜(包括立法建議)向律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d)就刑事案件在法院進行檢控; (e)就刑事法的執行與實施,向執法機關及其他政府部門提供法律指引; (f)制定和推展刑事檢控政策; (g)代表刑事檢控科處理與立法機關、法律界、傳媒和公眾有關的事務;以及 (h)制定措施宣傳刑事檢控科的公眾形象。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獲聘為律政專員,出任刑事檢控專員一職,但日後或會調任律政司內其他律政專員的職位。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聘用期為3年,政府可酌情決定續聘。

薪酬及福利

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表第6點(每月港幣196,950元)
整套薪酬福利條件包括約滿酬金、例假和度假旅費津貼、醫療及牙科診療、房屋福利(須符合有關的公務員事務規例訂明的申領準則),以及其他同等級別的人員所享有的福利。受聘人須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條款,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中付出僱員部分的金額。 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刑事檢控專員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為僱員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的實任職位底薪總額的25%。

附註

(a)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薪金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律政司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e)在使用求職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律政司會嚴格遵守其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並會在收到有關要求後,隨即提供一份有關政策的複本。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在應徵信內詳細列明認為自己適合出任本職位的理由,並把應徵信連同一份詳盡履歷,送交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31樓3131室律政司人事室,或以電郵方式寄交gman@doj.gov.hk。如有查詢,請致電25299265與文慧明女士聯絡。截止申請日期為2012年12月27日。申請人如獲約見,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一個月內接到通知。 所有申請均會絕對保密。

查詢

職位編號: 32572
地址: 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31樓3131室律政司人事室
電話: 25299265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2-27 23:59
刊登日期: 2012-11-23

申請摘要

刑事檢控專員
律政司
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表第6點(每月港幣196,950元)
電話: 25299265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2-27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