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連同詳盡履歷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地址(以郵戳日期為準)。提交的履歷應包括下列資料–
(a)學士學位的詳情(例如主修科目及榮譽等級);
(b)取得的專業資格;以及
(c)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經互聯網申請的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電郵(
[email protected])有關文件及履歷至本署。請在信封上或電郵內註明所申請職位的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
資料不齊全、不清楚、以傳真及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8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