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美術設計師(建築繪圖)

規劃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2-21 18:00
月薪$20,64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間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頒授的建築研究、建築設計或美術設計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 (b)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有最少一年在建築師樓或物業發展公司全職工作的經驗。具備有關類同工作經驗者亦會獲考慮; (c)熟悉有關的電腦軟件(包括Microstation、AutoCAD、3DStudioMax/3DStudioVIZ、CorelDraw、Photoshop等),並具備實際應用的經驗。具地理資訊系統及其他三維繪圖軟件的知識者更佳;以及 (d)能手繪建築繪圖,並能以良好的電腦輔助製圖技巧(以電腦軟件Microstation、AutoCAD和3DStudioMax/3DStudioVIZ為合)繪製出如攝影般寫實的建築示意圖者更佳。
備註:
(a)申請人須附上履歷,詳列所持有的學歷及曾任職位的職務,特別是與本職位有關的職務;以及 (b)合適的申請人將獲邀參加面試及技能測試。
 

職責

擬備數碼三維建築物/模型及布局設計圖、建築草圖、城市設計計劃、景觀分析/圖像,以及城市規劃建議和公眾諮詢工作所需的圖像演示材料,並協助為規劃署員工提供有關訓練。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20,645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和行為,將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的話),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另本署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本欄內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規劃署主頁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pland.gov.hk。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細履歷,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列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2617
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8樓規劃署聘任組
電話: 22315011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2-21 18:00
刊登日期: 2012-12-07

申請摘要

美術設計師(建築繪圖)
規劃署
月薪20,645元
電話: 22315011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2-21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