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行政助理

食物及衞生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10 18:00
月薪$23,53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行政助理 月薪$22,240 2012-06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b)在香港中學會考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2007年以前課程乙)及中國語文科成績至少達第3等級,或具同等學歷(參閱註);以及 (c)在取得有關大學學歷後,具備至少五年全職工作經驗,當中至少兩年在政府工作,而處理公眾投訴的實際經驗不少於一年。在支援政府基本工程項目的規劃和發展方面具備經驗者更佳。
備註: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和中國語文科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的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職責

受聘人須負責: (a)協助監督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基本工程項目的實施; (b)協助處理有關醫管局服務的公眾投訴和查詢; (c)管理投訴登記冊和統計數據以及其他與投訴有關的文件; (d)為衞生科提供一般行政和秘書處支援服務; (e)安排會議和訪問;以及 (f)履行任何其他獲指派的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港幣每月23,530元
(a)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 (b)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獲給予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a)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公開考試成績,學歷證明書,專業資格證明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的副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信封須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 (c)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並未妥為簽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或並無連同所需文件副本,均不予考慮。 (d)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否則申請文件將退還寄件人。因郵費不足而退還寄件人的申請書,必須在截止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重新遞交。 (e)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所有申請均會絕對保密。如申請人沒有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2697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8樓1816室食物及衞生局行政組
電話: 35098760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10 18:00
刊登日期: 2013-01-03

申請摘要

行政助理
食物及衞生局
港幣每月23,530元
電話: 35098760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1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