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連同註(a)要求的文件,送達下列地址。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環境保護主任(空氣質素模擬)(空氣質素分科)」。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註(a)要求的文件寄交下列地址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六至八個星期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