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非公務員合約帶位員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3-15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帶位員 2012-08
2. 合約帶位員 2012-04

入職條件

中五以上,或同等學歷。能閱讀及書寫中、英文,並能說流利廣東話及英語,懂普通話。懂中國方言,具帶位或有關工作經驗,或能於平日日間工作者有機會獲優先考慮。須具備兩年或以上的全職工作經驗。
備註:
(1)須不定時及輪班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可於平日日間工作者有 機會獲優先考慮); (2)工作時間因應節目而安排,可能須工作至零晨;每更工作不少於三小時; (3)須穿著制服當值。
 

職責

負責驗票、派發場刊及節目小冊子、帶位及人群管理等工作。細則由場地主管安排。須在受舞台音響及燈光(一般較暗)影響的環境下工作、上落陡斜梯級、與在場人士保持言語溝通以及協助/引領他/她們到所屬座位、並協助執行場館規則。

聘用條款

非公務員合約

薪酬及福利

每小時港幣四+九元正 (每節工作時間不少於三小時)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1)申請表格[GF340(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2)填妥表格後,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送達或郵寄至下列地址。信封面上標明"應徵兼職帶位員"。 (3)申請人如在截止日期後6至8星期內仍未接獲通知約見,可作落選論。落選的申請人將不獲另行通知。

查詢

職位編號: 32889
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源禾路一號沙田大會堂
電話: 26942502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3-15 23:59
刊登日期: 2013-02-25

申請摘要

非公務員合約帶位員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每小時港幣四+九元正 (每節工作時間不少於三小時)
電話: 26942502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3-1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