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項目經理(社區關係)(EDB/IPR/139/13)

教育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9-27 18:00
月薪$43,177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2. 項目經理(EDB/EI/039/13) 月薪$50,772 2013-02

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在取得學位後最少八年曾從事公關、活動/項目管理、機構傳訊、新聞及編製機構內部刊物或相關範疇; (c)中英文書寫能力良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d)掌握良好溝通、人際及表達技巧; (e)熟識教育新聞; (f)願意不定時工作及能在緊迫時限內完成工作;以及 (g)熟識電腦運用,包括文書處理。 [備註:獲邀約見的申請人或須於面試當日參加筆試。]
備註:
(a)此職位男女均可申請。 (b)申請人須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本地或海外學歷證明、成績單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影印本,於2013年9月27日或以前寄往以下查詢地址(以郵戳日期為準)。請於信封面註明「申請項目經理(社區關係)」。未填妥申請表、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須文件影印本,概不受理。
 

職責

(a)協助擬訂教育局的宣傳策略,藉此提高公眾對教育局主要政策及措施的認識; (b)協助管理及統籌大型宣傳活動; (c)推行項目的宣傳計劃,以及安排透過廣告宣傳媒介進行宣傳計劃,包括宣傳短片、電視及電台節目、廣告、展覽板、紀念品等; (d)撰寫/編輯有關教育事宜的新聞稿和文章在報刊及網上發表,及草擬演辭、信件、評論文章,並就不同的教育議題進行訪談活動; (e)擔任教育局員工通訊的執行編輯;以及 (f)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43,177元
(a)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b)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項目經理(社區關係)(EDB/IPR/139/13)。(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1樓1110室教育局新聞及公共關係組)。申請人如獲約見,將於2013年11月底前接到面試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3585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1樓1110室教育局新聞及公共關係組
電話: 35097442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9-27 18:00
刊登日期: 2013-09-13

申請摘要

項目經理(社區關係)(EDB/IPR/139/13)
教育局
月薪43,177元
電話: 35097442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9-27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