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取錄者主要負責執行下述職責:
(i)管理一組系統分析主任、系統分析及程序編製主任和技術人員;
(ii)主管技術支援及基建設施的設計、推行和提升工作;
(iii)管理和推行項目,並提供有關內部/對外資訊科技服務的技術支援;
(iv)提供諮詢支援服務;
(v)管理和進行可行性及技術研究;
(vi)管理資訊科技服務及運作事宜;
(vii)處理資訊保安管理事宜;
(viii)管理資訊科技採購工作、合約及外間服務供應商;
(ix)確保系統成品及支援服務的質素;
(x)制訂和執行資訊科技標準及指引;以及
(xi)推行數據保密及保護措施,並執行相關的法例規定。
如有需要,資訊科技經理須候召執行支援及其他工作,以及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一般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55,95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令人滿意,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部門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取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每份填妥的申請表須連同詳細履歷(列明曾擔任職位及曾受聘的公司,以及每個職位的職責簡介,述明於各段在職期間就工作累積的技術及非技術經驗和運用的技術及非技術技能),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上述網站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詳細履歷寄交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和文件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詳細履歷的申請將不獲考慮。如申請人在二零一四年七月底前仍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4444
地址: 新界沙田排頭街1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8樓聘用組
電話: 26018543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12 18:00
刊登日期: 201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