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文員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27 17:00
月薪$9,86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合約文員 月薪$9,865 2014-04
2. 合約文員 月薪$9,865 2014-03
3. 合約文員 時薪$44 2013-06
4. 合約文員 月薪$9,495 2013-05
5. 合約文員 月薪$9,495 2013-03

入職條件

(a)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b)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註2),或具同等學歷。
備註:
(1)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a)處理一般行政及文書職務; (b)協助接聽電話及回答一般查詢; (c)油印及收發文件; (d)須外勤工作及搬運物資; (e)處理其他雜項職務。

聘用條款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約1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9,865元
(a)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獲給予不少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及 (b)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時,可獲得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a)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申請表填妥後,須連同相關學歷、證書、正式的修業成績表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下列查詢地址(新界粉嶺璧峰路3號北區政府合署3樓北區民政事務處)。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當日下午5時或之前送交上述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合約文員職位」。 (c)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d)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4至6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4589
地址: 新界粉嶺璧峰路3號北區政府合署3樓北區民政事務處
電話: 26751599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27 17:00
刊登日期: 2014-05-21

申請摘要

合約文員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9,865元
電話: 26751599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