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一級職業治療師

社會福利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6-13 23:59
月薪$39,34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歷: (1)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的規定,在香港按註冊名冊第I部分註冊成為職業治療師; (2)持有由香港職業治療師管理委員會簽發的有效執業證明書; (3)在取得資歷後,至少有三年相關工作經驗; (4)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i)];以及 (5)能操流利粵語。
備註:
(i)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ii)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一級職業治療師主要負責: (1)探訪殘疾人士及/或自閉症人士康復中心、宿舍和院舍; (2)評估殘疾人士的自理程度及日常生活技能; (3)評估殘疾人士的能力和設計訓練課程/器材; (4)向職員、受助人及其家人提供康復活動的意見; (5)提供職業治療;以及 (6)轉介受助人接受其他服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25點(每月港幣39,345元)至總薪級表第33A點(每月港幣57,275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兩星期內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並請於信封及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內詳列在取得資歷後相關工作經驗及其在職業治療師註冊名冊內的註冊編號。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有關招聘部門的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並在信封註明「申請一級職業治療師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未填妥、逾期遞交的申請和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4625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7樓754室社會福利署聘用組
電話: 257442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6-13 23:59
刊登日期: 2014-05-30

申請摘要

一級職業治療師
社會福利署
總薪級表第25點(每月港幣39,345元)至總薪級表第33A點(每月港幣57,275元)
電話: 257442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6-1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