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計劃主任(行政)(EDB/SE&KG/116/14)

教育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7-10 18:00
月薪$43,177
 

過往薪酬歷史

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3等級或以上[參閱註1]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d)於取得上述(a)項資格後,具有最少10年在教育、社會工作或復康機構工作的相關經驗[參閱註2];以及 (e)具備行政及財政管理者,可獲優先考慮。
備註:
1.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2.在截止申請日期時具備少於10年有關工作經驗者亦可申請。如獲取錄,教育局會因應個別情況調整具較少相關經驗者的入職薪酬。
 

職責

(a)進行訪校以評估在一項為有自閉症學生推行的試驗計劃的額外小組訓練的服務質素; (b)審閱服務機構提交的個別、中期,年終及合約期滿後報告; (c)處理先導學校增聘教學助理的撥款事宜; (d)協助組織先導學校網絡活動,以分享有效的經驗; (e)協助編製學校支援模式運作手冊; (f)協助部門主管評估試驗計劃的成效和制定自閉症學生支援服務的長遠策略;以及 (g)執行部門主管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至2015年1月2日。

薪酬及福利

月薪43,177元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計劃主任(行政)(EDB/SE&KG/116/14)。(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新界荃灣青山公路457號華懋荃灣廣場18樓教育局教育心理服務(新界西)組)。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4699
地址: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457號華懋荃灣廣場18樓教育局教育心理服務(新界西)組
電話: 36984311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7-10 18:00
刊登日期: 2014-06-27

申請摘要

計劃主任(行政)(EDB/SE&KG/116/14)
教育局
月薪43,177元
電話: 36984311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7-1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