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總項目主任(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EDB/PDT/202/14)

教育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4-10-28 18:00
時薪$559
 

過往薪酬歷史

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及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頒授、與教育有關的碩士學位(專修範圍為教學、課程發展、教育行政與管理或學校領導優先考慮),或具備同等學歷; (c)於取得學士學位後,在教育方面具有不少於十年的工作經驗,具進行研究調查經驗優先考慮; (d)具備優良的中、英文寫作能力及良好的英語和廣東話口語能力;以及 (e)具強的分析能力、項目策劃及統籌能力;親切、有承擔,能獨立及於團隊中按指示工作。

職責

(a)為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及其小組委員會及其他相關會議提供專業及秘書支援,包括準備會議文件、草擬討論文件、在會議匯報、編寫會議紀錄及統籌相關後勤工作等; (b)為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的策略及措施提供專業意見及支援,包括: (i)外判及/或開展與教師及校長持續專業發展有關的調查、研究及評估計劃; (ii)檢討/設立教師/校長專業能力理念架構; (iii)協助管理及優化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網頁,以及設立一站式平台; (c)支援專業發展課程的計劃組織、發展推行、監察及檢討工作;以及 (d)執行其他獲指派的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為1年。

薪酬及福利

時薪559元(每月需工作共70小時)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兼職總項目主任(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EDB/PDT/202/14)。(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6樓教育局專業發展及培訓分部行政組)。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5091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6樓教育局專業發展及培訓分部行政組
電話: 35097562
截止申請日期 2014-10-28 18:00
刊登日期: 2014-10-17

申請摘要

總項目主任(學校領導及專業發展)(EDB/PDT/202/14)
教育局
時薪559元(每月需工作共70小時)
電話: 35097562
截止申請日期: 2014-10-28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