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4,815元
在適當的情況下,僱員可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而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
受聘不少於三個月的季節性救生員如圓滿完成整個合約期,並且在職期間行為及表現良好,可獲得一筆約滿酬金如下:
(一)連續受聘三個月或以上但少於四個月,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所作的供款,應相等於有關受聘期實得薪金總額的10%;或
(二)連續受聘四個月或以上,首三個月的酬金加上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所作的供款,應相等於該首三個月實得薪金總額的10%。至於第四個月及其後每個月的服務期,酬金加上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所作的供款,應相等於有關受聘期間實得薪金總額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