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適航專責主任

政府飛行服務隊

截止申請日期: 2014-12-29 23:59
時薪$473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持有香港民航處頒發的B1.1/B1.3或B2類別之《香港航空要求–66(航空器維修執照)》﹔ (2)擁有最少20年飛機工程的實際經驗,其中於取得牌照資格後擁有最少10年相關督導經驗﹔ (3)於香港民航處核准的航機設計及/或維修機構,擁有最少10年定翼機及直升機的工作經驗﹔及 (4)為香港工程學會(航空分部)的正式會員,或具同等資格。

職責

兼職適航專責主任主要負責– (1)協助處理於航機維修及航機設計更改的相關適航性問題; (2)協助確保政府飛行服務隊工程手冊符合適航性相關的航空法例及條例、環境保護方案、航機認證及維修程序;及 (3)協助保持工程部的品質水平,以確保航機維修機構及航機設計機構認可均持續有效。

聘用條款

獲聘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12個月。每星期的工作時數會按實際需要而定。獲聘者一般需要按照監督編定的日程,每週工作不多於17小時。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實際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時薪港幣473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筆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面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將填妥的申請書寄回或送交下述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書,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申請人必須支付足夠郵費;否則,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支付不足郵費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並非使用指定申請書遞交、未妥為簽署,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甄選予進一步考慮,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三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5294
地址: 香港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南環路18號政府飛行服務隊人事部
電話: 23058337
截止申請日期 2014-12-29 23:59
刊登日期: 2014-12-12

申請摘要

適航專責主任
政府飛行服務隊
時薪港幣473元
電話: 23058337
截止申請日期: 2014-12-2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