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
(a)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薪金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眾多,律政司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e)在使用求職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律政司會嚴格遵守其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並會在收到有關要求後,隨即提供一份有關政策的複本。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