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錄用的申請人將派往發展局工務科轄下的起動九龍東辦事處,負責以下工作(註2)-
(a) 進行研究及可行性研究,提供評估方面的專業意見,並就在九龍東的土地發展建議提供專業意見,俾能盡量發揮九龍東的競爭力和潛力,成為另一個核心商業區;
(b) 研究九龍東可供售賣土地的批地方案;
(c) 根據相關的規劃、工程及/或城市設計研究,以及其他決策局/部門提出的意見,研究和擬備規劃和設計參數,以草擬土地契約的規定;
(d) 統籌和聯絡地政總署,為九龍東可供售賣土地的招標項目進行準備工作;
(e) 為有關九龍東發展的訴訟(如有的話)提供專業意見和聯絡律政司;以及
(f) 按需要出席會議和執行其他獲委派的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聘用期約為兩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89,565元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良好,可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招聘廣告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符合規定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出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則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
(g) 本局使用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恪守本局有關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副本。如欲索取有關資料,請聯絡發展局行政主任(工務)人事2(地址為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或以傳真方式索取資料(傳真號碼:25235327)。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必須把正式的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及下述證明文件一併遞交至查詢地址。
(i)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發展局網站(http://www.devb.gov.hk)閱覽。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註明所申請的職位,填妥後的表格須連同詳盡履歷,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至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發展局工務科人事組(查詢電話:35097687)(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的日期)。請在信封上註明所申請的職位。遞交申請表時,請提交詳盡履歷,資料包括-
(a) 由中學起在公開考試中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述明考取成績的確實日期);
(b) 學業詳情(例如主修科目/修業成績/學士學位的榮譽等級);
(c) 取得的專業資格;
(d) 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以及
(e) 申請人認為能證明自己勝任有關職位的其他相關資料。
申請表如資料不全或不明確,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5485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發展局工務科人事組
電話: 35097687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2-26 18:00
刊登日期: 201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