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計劃主任(專業)/教育心理學家(EDB/SE&KG/122/15)

教育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02 18:00
月薪$52,765
 

過往薪酬歷史

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頒授的心理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參閱註1); (c)持有本港頒授的教育心理(專業訓練)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參閱註4); (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參閱註2)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以及 (e)在取得上述(a)項資格後,具備不少於六年相關工作經驗,而其中至少兩年在取得上述(c)項的資格後於教育機構擔任教育心理學家的職位。(參閱註3) [備註:合資格的申請人須接受筆試;只有筆試合格者才會獲得邀請參加面試。]
備註:
1.申請者如未獲取教育證書亦可申請。如獲取錄,本局會給予較低的入職起薪點,即未獲取教育證書者將以月薪$32,670聘用,並按每一年的教育心理學家工作經驗增加薪酬。 2.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3.於截止申請日期時具備少於六年有關工作經驗者亦可申請。如獲取錄,教育局會因應個別情況調整具較少相關經驗者的入職薪酬。 4.現正修讀教育心理(專業訓練)碩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到任當天已取得所須的專業學歷資格。 5.申請者必須是香港心理學會教育心理學部或等同的國際認可教育心理專業團體的正式會員。現正修讀教育心理(專業訓練)碩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如獲錄用,須在入職前已辦理上述會員資格的申請。
 

職責

(a)就一項為就讀於普通中、小學的自閉症學生的額外小組訓練試驗計劃的設計、推行和評估,向服務機構提供專業意見; (b)就研發適用於自閉症學生的評估工具及教學資源,提供專業意見; (c)支援中小學發展及推行學校支援模式,以便及早輔導自閉症學生; (d)透過評估學生,幫助學校的不同持份者更了解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並就支援策略和教育服務提供意見; (e)為參與試驗計劃的學校的教育心理學家及教師提供專業發展培訓; (f)協助部門主管評估試驗計劃的成效和制定支援自閉症學生服務的長遠策略;以及 (g)執行部門主管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52,765元
(a)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b)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計劃主任(專業)/教育心理學家(EDB/SE&KG/122/15)。(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新界荃灣青山公路457號華懋荃灣廣場18樓教育心理服務(新界西)組)。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6181
地址: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457號華懋荃灣廣場18樓教育心理服務(新界西)組
電話: 35472236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02 18:00
刊登日期: 2015-06-25

申請摘要

計劃主任(專業)/教育心理學家(EDB/SE&KG/122/15)
教育局
月薪52,765元
電話: 35472236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0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