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技工(試驗所)

房屋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02 23:59
月薪$14,24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i)已完成機械工程或相關行業的認可技工學徒訓練課程;或(ii)擁有三年在機械工場工作的經驗,以及處理機械液壓系統的經驗;以及(b)能以中文和簡單英語溝通,閱讀簡單中文和簡單英文,以及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
備註:
(1)申請人須通過有關技能測驗。 (2)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應徵者,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被評核。除非兩位應徵者的整體表現相若,招聘當局才會參考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職責

主要負責- (a)擬備建築材料(例如混凝土、混凝土成分和金屬)樣本及協助進行測試; (b)工場設備的日常清潔及維修,以及清潔及修復用後的測試設備和工具; (c)製作簡單輔助設備和供測試使用的配件; (d)處理及儲存樣本;以及 (e)在試驗所日常運作中協助進行一般職務。 (技工(試驗所)須要穿着制服和可能須要提供緊急服務及擔任上班候命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5點(每月港幣14,245元)至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港幣17,200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包括通過有關技能測驗),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i)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分別從「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http://www.gov.hk)和房屋署的網站(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下載。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可經郵寄或親身遞交的方式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送達查詢地址,或經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在網上申請。所有申請會以申請人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已獲取的資歷和工作經驗處理。由於本署可能以郵寄或電話方式與申請人聯絡,請確保申請書上填寫的聯絡方法清晰正確。如經郵寄申請,請支付足夠郵費及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技工(試驗所)職位」。否則,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郵費不足或因未填妥聯絡方法引致的任何後果。 請注意,如申請人沒有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提出申請,或表格未填妥或未簽署,或逾期或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則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6182
地址: 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房屋委員會總部第二座3樓房屋署委任分組
電話: 27615671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02 23:59
刊登日期: 2015-06-19

申請摘要

技工(試驗所)
房屋署
總薪級表第5點(每月港幣14,245元)至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港幣17,200元)
電話: 27615671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02 23:59

晉升階梯

薪金資料參考: 總薪級表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