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動物管理督察

漁農自然護理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0-09 23:59
月薪$15,30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動物管理督察 月薪$13,965 2014-02
2. 動物管理督察 月薪$13,440 2013-01
3. 動物管理督察 月薪$12,705 2012-06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i)持有由香港理工大學或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研究所或學院頒發的農業科學、生物學、應用生物學、化學、應用化學、生態學、環境科學或環境管理學的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同等學歷;(ii)持有農業或林務學校/學院所頒發的認可文憑,或具同等學歷;以及具有1年農業或郊區/植物/野生生物管理方面的實際經驗;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持有有效駕駛執照者優先。 (註: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職責

動物管理督察主要職責為:(a)實施、執行及確保遵行《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第139章)、《貓狗條例》(第167章)、《動物羈留所條例》(第168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等,包括採取執法行動及處理檢控個案;(b)舉辦研討會,推廣盡責寵物主人的信息;以及督導承辦商就公布有關動物商業活動的法例規定及促進動物福利而進行的宣傳活動;(c)執行動物管理中心的日常運作職務;(d)協助處理市民及其他部門發出的正式投訴和信件;(e)根據政府規例協助進行適當的購置工作和記錄開支、收集和整理統計數字;及(f)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須於公眾假期上班及輪更工作。)

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為期1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5,305元
根據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之休息日、公眾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疾病津貼,以及14日有薪年假。本合約職位不設約滿酬金。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查詢地址。請在信封上註明所申請職位的名稱。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修業成績副本、文憑/證書副本及其他相關的履歷証明遞交或郵寄到查詢地址(請在文件每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將不予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6507
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五樓漁農自然護理署
電話: 21506685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0-09 23:59
刊登日期: 2015-09-25

申請摘要

動物管理督察
漁農自然護理署
月薪港幣15,305元
電話: 21506685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0-0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