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行政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0-16 17:00
月薪$19,47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行政助理 月薪$18,615 2015-07
2. 行政助理 月薪$18,615 2015-06
3. 行政助理 月薪$18,615 2015-05
4. 行政助理 月薪$18,615 2015-05
5. 行政助理 月薪$18,615 2015-03

入職條件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 (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就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而言,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級」的成績];及 (c)具備極佳的中英文口語及寫作能力; (d)具備良好的溝通技巧,能與不同的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和公眾人士聯繫和合作; (e)熟悉微軟Office操作(包括中英文文書處理和Excel); (f)於取得學位後,至少有一年有關行政或項目管理的工作經驗; (g)具備管理有關工務╱工程╱建築╱文化或藝術項目,及╱或合約管理,及╱或項目設計和策劃,及╱或運作管理方面經驗的申請者獲優先考慮;及 (h)熟識公共行政╱非牟利團體╱地區事務,並具備相關經驗,及╱或持有會計╱法律相關學歷的申請者獲優先考慮。
備註:
(a)或須進行筆試。 (b)申請人於提交申請表時,必須一併提交以下兩個題目的書面答案。每份書面答案字數為150至200字,不計標點符號,書面答案末端要注明字數。此書面答案或會用作甄選面試用途,沒有夾附書面答案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以下題目請用中文作答: "請建議南區可推行的青少年活動,以培育青少年對南區的歸屬感或認識。" PleaseanswerthefollowingquestioninEnglish:- Supposeyouareanexecutiveofficerofannon-governmentalorganisation,pleaseprepareaproposaltoapplyforfundingfromtheSouthernDistrictCouncilfororganisinganartsandculturalactivityintheSouthernDistricttobeheldinDecember2015.
 

職責

行政助理(區議會) 就下列工作提供行政和執行職務上的支援,包括: (a)為南區區議會會議及其屬下委員會/工作小組會議提供秘書和後勤支援服務,包括以中、英文撰寫會議文件、會議議程、會議紀錄及其他相關文件,以及作出會議後的跟進; (b)協助審核及處理地區團體的活動撥款申請; (c)協助處理南區區議會及其屬下委員會/工作小組的採購事宜,以及執行合約管理事宜的職責; (d)協助管理南區區議會的網頁,包括更新內容及處理網站維護工作; (e)協助籌辦南區區議會及其屬下委員會/工作小組的活動;以及 (f)執行其他指派的職務。 行政助理(青年計劃) 就下列工作提供行政和執行職務上的支援,包括: (a)協助監察獲核准青年計劃/活動的進度,以及協助籌辦/統籌地區青年活動委員會提出的青年計劃和活動; (b)協助審核及處理地區團體(包括學校及非政府機構)舉辦青年計劃及活動的申請; (c)協助發放核准撥款予申請成功的地區團體,以及查核所有核准青年計劃及活動的財務報告和單據; (d)協助推廣青年計劃及活動; (e)為辦公室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支援; (f)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行政助理(地區項目) 為推行地區項目提供行政和執行上的支援,包括: (a)協助民政事務助理專員統籌、監督和檢討地區項目,包括準備提交予政府部門、立法會和區議會的文件; (b)協助統籌和舉辦與地區項目相關的宣傳和公共關係活動; (c)監察地區項目的進度,包括審理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提交的定期財務報告和進度報告的情況; (d)為相關委員會及會議提供秘書和後勤支援服務; (e)協助處理撥款發放申領,聯絡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整理和編制統計報表等; (f)處理公眾和其他機構的查詢; (g)處理及管理相關文件檔案,包括與地區項目有關的網站資料;及 (h)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相關職務。

聘用條款

(a)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b)須於戶外及不定時工作。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9,475元
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獲給予不少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時,可獲得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細履歷表和學歷證書、專業資格證明及/或推薦書的副本,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上述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5時前送達香港仔海傍道3號逸港居一樓南區民政事務處。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逾時遞交、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申請人於提交申請表時,必須一併提交以下兩個題目的書面答案。每份書面答案字數為150至200字,不計標點符號,書面答案末端要注明字數。此書面答案或會用作甄選面試用途,沒有夾附書面答案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以下題目請用中文作答: "請建議南區可推行的青少年活動,以培育青少年對南區的歸屬感或認識。" PleaseanswerthefollowingquestioninEnglish:- Supposeyouareanexecutiveofficerofannon-governmentalorganisation,pleaseprepareaproposaltoapplyforfundingfromtheSouthernDistrictCouncilfororganisinganartsandculturalactivityintheSouthernDistricttobeheldinDecember2015.

查詢

職位編號: 36599
地址: 香港仔海傍道3號逸港居一樓南區民政事務處
電話: 28145756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0-16 17:00
刊登日期: 2015-10-09

申請摘要

行政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港幣19,475元
電話: 28145756
截止申請日期: 2015-10-16 17:00